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切实维护用水客户(以下简称乙方)与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双方的共同利益,明确双方在城市集中供水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范xxxx城区供用水市场秩序,双方现就供用水服务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4)的城市集中供水。(二)在正常供水的前提下,甲方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干线末梢的服务压力不低于0.14MPa。第二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一)甲、乙双方按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所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单位的鉴定、认定。(二)甲方依据用水性质,根据xxxx市物价局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如遇水价调整,按调价文件执行。(三)乙方用水根据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甲方根据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四)甲方根据规定周期抄读水表并结算水费,居民用户每 个月抄收一次,单位用户每月抄收一次。第三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水表水源侧的供水管道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水表另侧的供水管道设施及表井(箱)由乙方负责维修和管理。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有权依据《城市供水条例》、《xxxx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和《xxxx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经营城市集中供水业务,监督、管理城市集中供水市场。(二)除有计划停水或重大爆管等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约定的压力供水。(三)根据向社会公开的《社会服务承诺》,向乙方提供城市集中供水服务,履行服务承诺,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四)设置24小时热线电话,受理乙方供水咨询、投诉、报漏、报修等业务。(五)对乙方的信息资料进行保密。(六)对乙方提出计费水表计量不准时,甲方应负责复核和校验。当计费水表无法正常抄验时,按乙方前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计收水费。1 、由于计费水表计量不准或甲方抄错计费水表等原因多收的水费,甲方应当予以退还;2 、因乙方责任造成计费水表不能正常抄验时,甲方可根据乙方前三期用水量最高值计收本期水量。如乙方连续2 个月不能解决阻碍抄验表问题,甲方有权利停止向乙方供水。(七)由于乙方提供资料不实等原因,造成乙方实际用水量与计费水表口径的测量范围不匹配、乙方用水量连续6 个月超过计费水表公称流量,或连续3 个月乙方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计费水表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