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 经 外 科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及诊治流程目录一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二
危重病人管理制度三
心肺复苏基础生命支持流程四
急性左心衰抢救流程五
急性过敏性休克抢救流程六
严重感染即感染性休克治疗流程七
低血容量性休克抢救流程八
急性肺栓塞的诊治流程九
严重颅脑创伤急诊病人诊治流程十.脑疝的抢救流程十一
基底节区高血压脑出血急症手术流程十二
癫痫持续状态的救治流程一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一)重危病人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 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 (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
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处、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 二) 医护人员发现病人病情危重, 第一发现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如心脏按压、 人工呼吸、 建立输液通道等, 同时通知其他医护人员到场协助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 各司其责,要无条件服从抢救工作主持者的指示,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者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 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执行医生口头医嘱时, 必须重述一次确认无误后, 方可执行,并由专人记录
(五)在抢救病人的同时, 由抢救工作主持者或指定人员,向家属告知患者的病情危重情况,取得家属的理解与配合
(六)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 不得以任何借口加用拒绝或推迟,后勤管理处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七)特殊情况如高级干部、港、澳、台胞,或已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