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爱心助学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凉州区爱心助学协会
第二条本会旨在动员、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帮扶救助家庭贫困学生,确保适龄青少年顺利完成正常学业;奖励考入国家重点大学的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凉州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人才资源与智力支持
第三条本会接受凉州区教育局业务指导、管理,本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接受其监督
第四条本会常设机构地址在凉州区教育局,地址:凉州区东大街民建巷2号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负责资助凉州区家庭贫困学生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接受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资金
第七条受理特困学生及家长的救助申请
第八条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全额或部分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及奖学金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本协会的会员种类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区属各中小学校、热心公益事业、愿意组织开展资助家庭贫困学生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可以成为本协会的团体会员
凡长期进行结对帮扶、出资资助家庭贫困学生、热心公益事业者,可以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对帮扶救助家庭贫困学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四)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协会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支持本协会的活动,提供或协助本协会解决开展活动的条件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