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委 会 与 寺 庙 的 关 系管委会与寺庙的关系佛教是传入我国时间最早典籍最丰信众最多影响最大的宗教,做好佛教界的工作事关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通江这样一个只有80 万人口的边远小县就有佛信众10 万人,教职人员 9人,开放佛教场所5 处。总的来看,佛教信众和佛教影响均呈上升态势。如何保持佛教的正常有序发展,引导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激发佛教信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是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笔者在工作中深深体会到要做好基层佛教界工作,创建“和谐寺庙”,首先要理顺“五种关系”。一、僧人与寺庙的关系僧人,即是出家修行之人,寺庙是僧人出家后研习佛法、生活居住和信众开展佛教活动的场所。要理顺僧人与寺庙之间的关系,就要在“三个关节”上下功夫。一是要立“家”念,在弘扬佛法上下功夫。寺庙者,实则是僧人出家“之家”,僧人亦是“家中”之人。既是有家之人,就不能免俗,自觉维护好“家”的形象,持律守戒,弘扬佛法,共同维护寺庙的法宝庄严,为广大信众提供良好的修行和活动环境。二是要重“家”规,在约束行为上下功夫。“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僧人有清规戒律,寺庙有规章法度。不依规矩难成方圆。只有深入学习国家的法律,努力践行戒律,建立健全寺庙的财务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消防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不断提高寺务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才能确保佛教活动场所风清气正。三是要重“家”教,在升华意识上下功夫。“敬教劝学,建国之大本;兴贤育才,为政之先务。”僧人的教育和培养对寺庙的兴衰荣辱息息相关,育才兴贤是寺庙发展的当务之急。要做好僧众的教育引导工作,不断提高教职人员素质,对于有一定培养前途的年轻僧人,应鼓励或选派他们到佛学院深造,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不断强化其信仰意识、神职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其爱国爱教,众缘合合,自觉维护寺内寺外和谐稳定。二、管委会与寺庙的关系寺庙管委会是经僧众推举对寺庙进行民主管理的群众组织。寺庙的法定代表人是住持(意为久住护持佛法之意,是掌管一个寺院的主僧)。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决策事关寺庙发展的大事要事,参与寺庙人财物的经理,住持的主要职责讲经布道、护持佛法和日常管理,住持和管委会是创建和谐寺庙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理顺住持和寺庙管委会的关系是解决佛教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一是要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