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郯城县公路管理局乙方:临沂安畅道路养护有限公司甲方将管辖范围内的养护小修工程委托乙方承包实施,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定第 1 条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总价按双方认可的工程单价,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 2 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
协议条款;2
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和图纸;3
标准、法律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模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 25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 3 条 本合同执行交通部相关技术标准、法律规范要求,并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24)条款要求进行验收评定
第 4 条 甲方在单项工程开工前 2 天向乙方提供实施项目所需要的施工图纸、简要说明,并与乙方商定单项工程的开工和完工时间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第 5 条 甲方应向乙方明确施工现场的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合同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第 6 条 乙方安排有能力的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第 7 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1
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3
办理施工所需车辆上路的申报批准手续;4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5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