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何不同由于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二者所适用的法律及政策法规依据不同,聘用合同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相关规章中,而劳动合同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劳动合同法》中
因此具体比较起来二者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 一、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 2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对于聘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办法》第 2 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 7 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 8 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而聘用合同关系的建立,有着严格的招聘程序要求
根据《办法》第 7 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根据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 8 条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一)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