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条款 一、试用期的作用 适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考察的时间期限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员工,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新聘请员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员工也有时间考察、了解公司是否适合自己的进展
因此试用期实际上是一个双向考察的时期
二、试用期的长短 为了法律规范公司的试用期长短,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密切相关,具体标注为: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上诉期限中,“以上”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
也就是说,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可以为一个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可以为两个月,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可为六个月
同一公司与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换岗位后都不得重新约定试用期
同时,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在所谓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前先行签订试用期合同是错误的做法,其法律后果将会是试用期不成立
三、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除此之外,员工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酬劳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等基本劳动权利,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