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2:参照《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范文本》(国税发[2001]17号)制定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编 号 : 第 号甲方: 乙方: 税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联系人: 联系人:税务登记号: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代理服务
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一、委托事项:(一)项目名称:(二)具体内容及要求:(三)完成时间: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一)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差旅、食宿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费用按 方式,自协议签订后 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四)甲方应根据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
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的 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乙方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有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必须按时出具代理报告
如超过约定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的 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不正确纳税,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补税,乙方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就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
如有法定情形或特别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