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嘉冠摩托车经销协议书甲方:重庆双庆嘉冠摩托车有限公司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共同进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年销售“嘉冠”两轮摩托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一、乙方销售区域为 二、乙方销售任务及返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销售任务为 辆,若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当月任务的 %上以上,甲方有权调整乙方销售区域或终止其经销权。1、销售任务月分解量年月2024 年至 2024 年合计8 月9 月10 月11 月12 月1 月2 月3 月4 月5 月6 月7 月销量2、如乙方完成全年销售任务,甲方将根据 元/台的标准给予乙方返利(双方约定的 48 系列及特价车、处理车计量不算返利)。三、价格及结算:1、甲、乙双方协商的“嘉冠”牌摩托车单台供货价格见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的《嘉冠摩托销售价格表》附后,乙方销售区域的批发价格由乙方自行制定,但甲方有权参加乙方的销售政策和价格制定并监督乙方执行;2、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开车货到后的第二天向甲方付款。为严肃和简化手续,乙方应当出据加盖公章,并有李先国本人签字的运输授权书,授权等运输单位专人前来甲方办理运输事宜;其授权指定人在甲方发货单上签字后甲方视同乙方已收货,乙方按实际到货后的第二日向甲方付货款。四、铺货方式:1、甲方为支持乙方销售,提供价值 20 万元整的“嘉冠”牌摩托车货物给乙方铺底销售,此 20 万元整货款乙方于 2011 年 7 月 31 日前必须向甲方结清。乙方应向甲方出据加盖公章和邮李先国本人担保的欠条(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五、双方约定事项:1、甲方按甲方双方共同商定的总销量核定铺底的额度,而且甲方按季度考核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乙方的季度销售。如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或乙方两个月内未提货,甲方视乙方的销售运营情况,可单方面决定:A、收回乙方欠甲方的部分欠款。B、全额收回乙方欠甲方的欠款。C、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全额收回乙方欠甲方的欠款。2、甲、乙双方约定‘“嘉冠”牌摩托车库存总数的货款金额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铺底周转货款的金额。3、若原材料价格波动或市场价格波动,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嘉冠”牌摩托车产品价格的调整事宜。 4、乙方须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秩序,不得明显低价售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合作。5、乙方承诺:A、若甲、乙双方中途终止协议,乙方及 保证在终止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以现金的方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