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法合同总则一、合同分类:(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单务合同:赠与、借用、自然人借款,附义务的赠与(负担的义务不成为赠与的对价)1、区分标准:是否双方互相承担给付义务;(1)双务合同是指双方负债务的合同(2)单务合同是指仅一方负担债务,对方不负担债务的合同,又称片务合同。2、区分意义:①是否具有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② 合同被解除,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双务合同必须互为返还给付(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1、区分标准:享有权利是否需要支付一定对价(约因);(1)有偿合同是指双方互为给付而取得对价的合同。(2)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只为给付而无对价的合同。2、区分意义: (1)注意义务:无偿合同中当事人的注意义务较有偿合同为轻 (2)行为能力:纯获利益的行为不要求受益人的行为能力 (3)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债务人的有偿处分行为须附加主观要件 (4)善意取得:占有人须以有偿方式处分动产才构成善意取得;3、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借用、保证4、没有约定费用则推定为无偿:委托、保管、自然人借款 5、一般而言,单务合同也就是无偿合同,双务合同就是有偿合同,但存在例外(三)诺成合同(不要物合同)与实践合同(要物合同) 1、区分标准: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的要件(1)诺成合同,指只要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2)实践合同,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的合同。 2、区分意义:不交付标的物的责任(违约还是缔约过失)3、主要的实践合同:定金、借用、自然人借款、保管(四)不要式合同与要式合同:(法定要式、约定要式)1、区分标准: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2、要式合同的要式种类:(1)书面:合同法上的书面合同;A、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第 197 条)B、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第 215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条)C、融资租赁合同;(第 238 条) D、建设工程合同;(第 275 条)E、技术开发合同;(第 330 条) F、技术转让合同;(第 342 条)担保法中的书面合同:保证、定金、抵押、质押 (2)登记——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向专利局登记。;——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法第 39 条)向商标局核准登记。注意,专利和商标的 使用权的 转让不需要登记 (3)批准——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3 条)外经贸部门批准。——中外合作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