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集 体 合 同 书(草案)2024 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本合同由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投工会”)与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签订
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国投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辽宁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大连市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国投集团、国投工会双方通过集体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合同是双方尊重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国投集团进展、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共同准则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并保证本合同的实施
第二条 本合同法律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劳动酬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别权益保护
第三条 双方本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的原则,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国投集团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同时,促进员工敬业乐业,积极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将成为制定和修改国投集团相关劳动规章制度的依据
本合同适用于和国投集团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全体正式员工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五条 国投集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文本使用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标准劳动合同文本
国投集团依法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酬劳等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及其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在场
第七条 国投员工劳动合同期限根据法律和国投集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未满,本人到期的劳动合同延续至任期届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