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中推行“廉政合同”制度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建立高效、廉洁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和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决定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中全面推行《廉政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行《廉政合同》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推行《廉政合同》作为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仔细抓好落实
要加强对项目管理和参建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之了解推行《廉政合同》的重要意义,掌握《廉政合同》的内容与具体操作方法
个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切配合,做好监督协调工作
二、从 2024 年 8 月 31 日起,凡符合下列条件,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法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与施工单位(供货商)在签订工程(采购)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廉政合同》,约定双方的廉政责任和义务: 1
由国家计委、市计委、市交委、县进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讨论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项目
由本县所辖各乡镇(街道)、县属部门、县属企事业单位投资的项目
本县所辖乡镇(街道)、县属部门、县属企事业单位与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单位共同投资,其中各乡镇(街道)、县属部门、县属企事业单位投资额占 50%以上的项目
《廉政合同》与工程合同同时生效
三、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中,中标单位(供货商)按有关规定在实施分包时,也应与分包单位(分包商)签订《廉政合同》
在大宗物资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