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管理程序1 目的为规范危险源管理工作,使危险源点受控。依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的管理。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包括固态和动态两种形态。3.2 危险源辨识是指运用安全系统分析原理,对生产系统运行情况、周围环境及人员行为进行考察研究,结合钢铁生产行业的历史事故教训,找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不安全因素,这一过程通常称为危险源辨识。3.3 危险点是指事故的易发点、设备设施隐患的所在点和人员失误的潜在点。作业中的危险点是指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点、部位、场所、设备和工器具等。 3.4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 职责 4.1 公司专业职能部门职责 :4.1.1负责对一级危险源 (点)监督管理。安全管理部组织设备部、生产技术部、保卫部、能源环保部、自动化部等职能部门对公司危险源(点)按分口专业进行管理,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点)进行等级划分审核、组织制定防范措施、进行专业监督抽查。4.1.2 监督相关部门对一级危险源 (点)控制管理工作。 4.1.3 每半年(安排在春季和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对一级危险源(点)管理和控制状况分专业进行全面检查及不定期检查, 由公司安全管理部、 设备部、生产技术部、 保卫部、能源环保部、自动化部等专业管理职能部门实施。4.2 各相关部门职责: 4.2.1 负责对一、二级危险源(点)所在的相关部门负有管理责任,明确一、二级危险源的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人。4.2.2 监督作业区(科室)对一、二级危险源(点)2的检查、控制管理工作和三、四、五级危险源(点)管理的责任落实情况。4.2.3负责对一、 二级危险源 (点)管理和控制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整改、评估、监控,并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在遇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3 作业区(科室)职责: 4.3.1 负责对三、四、五级危险源(点)管理和落实所管辖一、二级危险源(点)的作业区(科室)管理责任,明确一、二、三、四、五级危险源(点)的作业区级管理责任人。4.3.2 监督班组(岗位)对一、二、三、四、五级危险源(点)的管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