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控制程序1 目的为确保在施工程作业中的危害因素被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健康安全、财产不受损失。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工程处所有在施工和生产加工场所的现场作业安全监督。3 职责3.1 技术发展科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安全措施、 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审核。3.2 质量安全科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3.3 生产经营科负责外埠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3.4 人力资源科负责外埠施工队伍人员的教育培训。3.5 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本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落实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4 工作程序4.1 安全资质管理4.1.1 为确定承建者的安全生产能力,保证施工过程安全并符合法律要求,开工前或与相关方签订合同前必须进行资质审核。4.1.2 项目经理部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体系。独立工程分包人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资质证书,并配备具有安全员证书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4.1.3 外埠施工队应有《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质许可证》及劳务用工注册手续。4.1.4 分包方、机械设备租赁方及配套服务提供方须有相应从业资质。4.2 文明施工项目经理部入场后首先按要求进行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并根据现场进度设置各种现场标识。4.2.1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大门明显处设置以下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牌、外施队管理制度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牌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牌。4.2.2 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门楼、门标、围墙的设置,符合工程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各项规定。4.2.3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情况、工程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及《安全色》、《安全标志》标准,对场区内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出入口等周边醒目位置配备警示、提示、禁止指令标志。4.2.4 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项目经理部应立即组织整改。4.3 施工现场的要求4.3.1 项目经理部依据《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组织对新入场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项目经理部做好教育考试的记录。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