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 *** 公司的廉政建设,保证公司各项条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维护公司和谐稳定发展,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 *** 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事业部、分(子)公司。第三条 本规范所指普通案件:是指涉案金额在 1 万元以下、被处罚人在经理级以下、没有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经济类违规违纪案件。本规范所指重大案件:是指具备下列情形特征之一的案件:涉案金额在 1 万元(含)以上(包括但不限于挪用公款、侵占、受贿、盗窃、诈骗等)的案件;因失职或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满 5 万元的案件;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直接涉案的经济类违规违纪案件;触犯刑法或公司通过诉讼、仲裁方式处理的案件。第四条 *** 公司纪委作为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在公司党委、董事长的领导下负责*** 公司廉政建设,按公司规定行使纪检、监察职权。履行如下职责:1.负责制订公司有关纪检监察、 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 并对所属单位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2.负责组织办理及直接办理违规、违纪案件。3.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4.负责组织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工作。5.负责组织公司内的专项检查工作。第五条 纪检监察对象为: *** 公司总部各中心、部门及所属各单位、事业部、分(子)公司的全体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及其他临时人员;违反约定损害*** 公司利益的合作商及其他个人;*** 公司授权的其他人员。第二章 工作原则及工作纪律第六条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 纪检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2. 纪检工作要客观公正,在适用公司制度上人人平等。3. 纪检工作应当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4. 纪检人员要廉洁自律,模范地遵守公司制度,不徇私舞弊,不以权谋私。5. 纪检人员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总结,在查处具体案件的同时,提出规范公司制度的建议,努力从源头堵塞漏洞。6. 纪检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认真听取公司其他部门、人员和相关单位的意见,综合分析判断,但不受其他部门、个人和相关单位的干涉。7. 纪检人员应保守工作中知悉的秘密。8. 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要注意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9. 对公司员工和公司临时招用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失职行为,对相关合作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有行贿等行为时,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