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委托管理三方协议甲方(学 校): 乙方(实习单位): 丙方(服务、托管单位):鉴于甲方系合法设立,面对全国(省)统招全日制三(二)年制之(大专院校/中等专科/技术学校/职业高中),且承诺其所安排学生实习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鉴于乙方系合法设立之公司/企业;鉴于丙方系甲方委托且经乙方认可的提供托管服务之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主动申请到乙方实习,乙方同意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并根据乙方单位可以提供的岗位安排甲方的在校学生(下称“实习生”)实习。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对实习生进行管理。一、协议期限及实习期间(1)本协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学生实习期以《实习生花名册》(附件一)所记期限为准。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和条件,组织实习生参加乙方的实习面试。2、实习面试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实习生资料(实习推举表、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等),甲方保证并确认其实习生资料真实有效。如甲方提供的实习生资料以及甲方所作陈述与事实不符或违反有关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退回该实习生,且由甲方承担基于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3、约束和管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作风正派,服从乙方的管理,积极完成乙方分配的各项实习任务。4、鉴于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仍是在籍学生,甲方委托丙方参照甲方在籍学生的各项要求进行管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遇到和发生的所有问题,甲方均负有教育、协调、处理等责任。5、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亡、患病等事故的,甲方应当积级协助乙方处理。6、征得实习生本人的书面同意后,乙方在必要时有权安排实习生加班实习、夜班实习。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企业基本情况在符合本协议情况下确定具体实习事项,如实习岗位、地点、实习津贴、实习福利、实习面试要求等内容,并应将上述内容书面形式告知丙方。2、乙方应当加强实习生上岗前的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乙方不得安排实习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 号)禁忌从事的危害性劳动,保护实习生身心健康,保证实习生每星期的正常休息,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乙方安排实习生加班实习、夜班实习的,必须征得实习生本人的同意。4、实习酬劳:乙方对提供实习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