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徽皖通消防宣传机具布放协议 甲方: 安徽省皖通商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配合好六安市消防支队全面推动六安构筑社会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丰富消防宣传的形式和手段,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为目的,经消防协会委托,甲方自愿免费提供消防宣传机器及其维护,乙方自愿免费提供适合的摆放场地并在保证机器安全的前提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免费为乙方安装型号 的宣传机具 台;二、乙方免费提供场地给乙方使用,使用时间从签订合同时起至本合同终止时止
合同时间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宣传机具的所有权; 2、甲方经工商部门批准拥有广告发布资质; 3、甲方负责宣传机具的维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宣传机具基本安装条件,如电源、合适的场地空间,并负责保管甲方提供的宣传机具不受损坏; 2、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段内,要正常连续播放宣传机具的内容,不得切断电源
3、宣传机具在合适的场地摆放好后,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挪动宣传机具,影响宣传
4、宣传机具如有内部问题(如不能正常播放和显示),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维修
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打开宣传机具内部硬件配置
以上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循为六安消防共同出力,为人民宣传生命财产安全知识为责任的原则履约;四、下列情况,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如自然灾害、暴动、人力所不可抗因素等); 2、 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五、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内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规协商解决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