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合作协议书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项目的广告推广宣传,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范围甲方帮乙方更换招牌,甲方使用乙方二分之一招牌进行学校广告推广宣传及相关设计工作,并负责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广告等事宜
第二条 代理期限1、代理期限为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
期间安装、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本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合同内容一、具体内容为株洲市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品牌宣传广告
第四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费用给乙方,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3、甲方在支付上述金额后,不需因本合同而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招牌有设计、更换的权利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正常进行
3、甲方应对其广告创意、设计的内容负责,并需对由其提供的广告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乙方对于配合甲方整体品牌推广有关工作内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提供门面招牌给甲方使用
2、乙方对项目的整体广告进行宣传,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经营机构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
第六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合同总价款 10 倍金额
第七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2、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