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教学主管聘用合同甲方(聘用单位):福州市晋安区罗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受聘人): 甲方系从事罗兰数字音乐教育的公司,现聘请乙方到甲方处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合同期限为 叁 年: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1 月 01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二、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确定乙方工作岗位为教学主管,负责公司教学业务
(详见公司教学主管岗位职责)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 3000 元人民币,在每月 15 日支付
四、乙方教学业务按课时计算,每月上完规定课时之后每节课以 80元计
乙方的课时费按月支付,即每月 20 日前结清支付上月的业务提成
五、考核标准:出勤率 95%以上、学员的续费率 90%以上(含90%)、转介绍率 30%-35%
六、为便于乙方开展工作,甲方须向乙方每月提供 100 元话费补贴,并提供相应的平台以保证乙方正常业务活动
七、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考核业绩,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不负责客户签约,但经乙方介绍的客户成功签约须由市场主管及分管校长予以确认,并按业务提成提取佣金(300 元/学员)
九、乙方在职期间所开发的一切客户资源(包括与其他商家合作项目)为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谋取私利或以权谋私出卖甲方技术资料和商业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上缴所获私利,并承担 1000 元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乙方为教学主管人员,转正后年续费率达不到 80%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乙方在任职期内严重失职,失泄密、营私舞弊或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资及业务提成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甲方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