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松阳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二次询价程序 第一条 采购单位应成立 3 人以上单数的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原则上由政府采购协管员、使用部门人员、相关技术人员等组成,具体承担本单位协议供货询价的组织实施工作。询价小组也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两个以上采购单位可以组成联合询价小组,以一个采购单位的身份进行协议供货询价。采购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本单位协议供货询价的监督工作。第二条 协议供货项目采购采纳先调查后询价再采购的方法,以报价最低或性价比高为原则进行采购。第三条 询价前,采购单位应确认采购预算已经批准,并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下同 ) 或 松 阳 县 政 府 采 购 招 投 标 网 ( http://www.sycgzb.com,下同)对当期协议供货项目中标品牌及型号和相应的价格、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查阅,从中选择本单位所需采购的具体品牌及型号。第四条 采购单位应针对所选采购的品牌及型号对当地市场价格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应进行书面记录。第五条 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必须向当地全部协议供货商发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询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价单》(以下简称“询价单”,见附件三)。必须确保所有协议供货商能够有足够的时间接收和递交。采购单位从发出“询价单”之日起到询价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3 日。因特别原因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询价单”作出修改的,应及时告知所有协议供货商,并顺延供货商报价时间,从修改的“询价单”发出之日起到询价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3 日。第六条 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和协议供货商的报价统一在同一张“询价单”中反映。填写内容必须按要求清楚完整。第七条 协议供货商对填写的“询价单”应进行密封,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单位,具体以采购单位签收时间为准。协议供货商如未提交或超过时间提交,视同自动放弃对该项目协议供货的权力。第八条 采购单位询价小组应在询价截止时间后,在同一时间对协议供货商提交的“询价单”进行拆封,拆封必须要有询价小组成员和采购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在场。第九条 采购单位对协议供货商提交的“询价单”进行拆封后,协议供货商不得再撤回“询价单”或更改“询价单”,也不得自动放弃协议供货权力。第十条 政府采购最终供货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最高限价,优惠率不得低于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最低优惠率,并按以下原则确定最终供货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同品牌、同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