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1前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社会通过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有其时代性和阶段性
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
1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兴起的理论基础2
1社会保障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是社会保障的分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大,作为我国公民的主体,广大农民的健康问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因此,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是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1]
2保障农民基本人权的需求从权利的角度看,尊重和保障参合农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其法理的逻辑渊源和道德支撑
享受医疗保障是广大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最重要的人格权,不能够变更、转让和放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
因此,维持人的生存和发展,维护和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必须发展必要的惠及绝大多数人的医疗卫生事业,这也是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2]
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衰2
1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早兴起于20世纪4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但当时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仍然极度落后,缺医少药的问题普遍存在
要改善医疗条件,单靠国家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把农业合作社生产上的互助合作机制引入到医疗保健上来
1955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