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期货居间合同书 居间人编号: 甲方: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居间合同。第一条 总则1. 本合同所称甲方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依法拥有期货经纪经营资格的独立的企业法人。2. 本合同所称乙方是指:独立于甲方和期货投资者,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或投资者介绍订约或提供订约机会,甲方向其支付酬劳的自然人。3. 成为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居间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5)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符合辖区内监管部门及组织规定的其他条件;4.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居间人:(1)被金融监管机构实行市场进入措施,禁入期未满的人员;(2)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开除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4)因刑事或其他重大经济案件而被判入狱(包括缓刑)或案件正在审理中的人员;(5)其他不适合成为期货居间人的人员;5. 本合同所称居间行为是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报告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机会,并促成甲方和乙方介绍的期货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劳的行为。第二条 居间事项1. 乙方符合甲方对居间人的相关要求,接受甲方委托开展居间活动。2. 乙方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居间业务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宣传甲方的期货业务,为甲方提供与投资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机会并促成期货经纪合同的订立。3. 乙方居间的客户在甲方发生实际交易时,根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4. 乙方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必须向期货投资者明示其居间人身份,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与期货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5.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成为其居间的期货投资者的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和结算单确认人。-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 甲方就期货居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