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炫太湖夏季嘉年华活动花式调酒演出协议甲方: 苏州市建途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苏州市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微谷楼 701-703 室乙方:通讯地址:甲乙双方于 2024 年 6 月 16 日就_2024 炫太湖夏季嘉年华活动演出,以下简称“该项目” )合作事宜,经过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第一条:项目标的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在此情况下,乙方须根据本合同提供演出服务
第二条:演出时间地点1、 演出时间: 2024 年 7 月 23-8 月 6 日 18 : 00-21 : 00 2、 彩排时间: 7 月 22 日上午 9 : 00 3、 演出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第三条:服务内容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向甲方提供演出视频、服装确认等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就本合同第 1
款所述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壹万贰仟元整 (¥ 12000 )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约定,发生来自于甲方要求的合理变动、调整的,或者乙方提出的变更、调整经甲方同意的,假如因此并未或不应造成乙方成本和费用明显增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维持不变,否则做相应合理的调整,但乙方承诺,即使应予增加,无论如何接受以甲方本协议总金额为限的条件(超过部分乙方同意放弃权利主张)
2、 本合同第 1
款所述项目费用的支付进度如下:付款进度付款阶段界定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第一笔付款第二笔付款总计:100%备注: PAGE \* MERGEFORMAT 6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以上所有款项均以“业主方”对“甲方”关于“该项目”的项目确认函及相应阶段款项支付为具体付款阶段依据
2、如以上支付确认未根据约定完成,则甲方有权延迟、停止或进行相关费用扣除后再行支付
3、支付方式:甲方以电汇方式按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上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