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消除前期隐患,为顾客后续的开发减少损失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为本公司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保障
第二条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是指物业交付使用前,物业管理单位向开发商提供的为了优化设计、优化施工、营销配合等一系列有偿物业管理服务,它是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必须保证充分、严密、细致,为后续的物业服务奠定良好的基础,并按公司制度规定及时协助、配合项目开发工作
第四条对XX开发项目,本公司各部门均有责任主动参与项目前期介入工作并有责任为物业前期介入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顾客有明确管理意向要求到项目交付的前期介入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物业前期部负责:一、顾客有明确管理意向要求到项目交付的前期介入工作和营销配合指导工作
二、牵头成立物业前期介入小组,并指导和监督前期介入小组工作
第七条物业前期介入小组负责前期介入的具体操作
第八条物业前期介入小组成员安排:物业前期部(组长),项目派驻负责人(副组长),工程技术部,及其他专业人员等
第三章前期介入工作组织原则第九条为保证前期介入工作的密切配合,项目所在公司在上述项目开发的各阶段,应将开发进度计划提前知会公司各部门(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室、物业前期介入小组),以便公司各部门做出相应的前期介入工作安排
第十条前期介入工作必须有计划地进行
物业前期介入小组负责人应在地产公司提出管理意向后十五天内与开发商落实前期介入的工作范围、地点、时间、接口等具体内容
并提交“前期介入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介入工作内容、项目派驻负责人、工作要求和议决等,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集团备案
第十一条物业前期介入小组在各阶段的前期介入工作必须形成书面的介入工作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物业专业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物业前期介入小组组长应在每月底组织会议对工作做全面布置,并检查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