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2024 年 12 月)示范文本二重庆市家政服务合同书(试行)(适用于消费者与中介制家政服务员) 甲方(家庭用户代表人)姓名: 性 别: 职业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名称: 甲方住所地: 联系人电话: 乙方(服务员个人)姓 名: 性 别: 职业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乙方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民法(通则)》、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行业服务法律规范,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称甲方是指需要获得处理家庭事务帮助的家庭及其家庭成员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乙方,是指年满十六周岁以上,能从事家庭服务工作、掌握一定服务技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第三条 甲方聘用乙方为其家庭提供以下第 项服务:(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可多选)1、母婴护理(俗称月嫂); 2、养老护理; 3、家庭病患护理; 4、残障护理; 5、育婴(0—3 岁); 6、幼儿护理(3 岁—学龄前); 7、接送小孩并照料(托管); 8、家务助理; 9、家居保洁; 10、配送、采买; 11、家庭代驾; 12、
(可根据实际添加项目)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提供上述第 项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按本岗位技能要求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 天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乙方持有职业培训证书、身体健康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方可上岗
如乙方具有其他文化教育、职业培训、职业等级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应当向甲方出示
第七条 乙方保证告知的姓名、身份、文化程度、户籍、接受培训等个人信息真实可靠;甲方应如实告知家庭情况、住所条件、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 乙方服务地点:
乙方同意特别情况下可以随服务对象前往临时住所,包括医疗机构、康复机构
甲方应提供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