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船舶买卖合同书卖方(甲方):佳木斯东方船务有限公司买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船舶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一、船舶基本情况船名:龙货408 总吨位:480吨船舶种类:货轮 净吨位:268吨船籍港:佳木斯 总长:56米航区:B级 船宽:10米二、所有权卖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龙货408轮的全部产权。三、船价船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四、付款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船舶交接手续,并由卖方向买方移交所有船舶档案后,由买方将船款一次性支付给卖方。五、船舶交接双方在同江港按船舶现有状况进行交接。六、债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应保证该船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而发生纠纷导致的赔偿、费用、开支等由卖方承担。七、费用判定交船前,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船后,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八、登记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如有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船价10%的违约金,并解除本合同。十、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 附件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并采纳书面形式作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以文本标注日期为生效日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签约地: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