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融资租赁行业进展状况讨论银监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发布《关于法律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分别从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双方法律规范银信类业务,并提出了加强银信类业务监管的要求
有鉴于信托业开始“去通道化”,市场资金有向融资租赁靠拢的趋势,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考察,略作科普及分析,兹以为投资参考
融资租赁是什么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五条将融资租赁定义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酬劳的租赁
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是传统银行信贷和股债融资的重要补充,因其集“融资”和“融物”于一体,成为了实体经济与金融产业之间的有效链接
融资租赁是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市场分工和自由竞争,产生的实物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服务形式,是目前国际上提供租赁服务时最为普遍的商业模式
作为人类社会信用的重要实现途径,租赁进展至今,其形式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进:● 古代传统租赁
据记载,早在公元前 1400 年,居住在地中海沿岸的腓尼基人就发明了租赁这种商业模式
在当时从事水上贸易的商人中,有一部分人不愿或无力备置船只于是部分船主便将自己的船只出租供他们使用,船只租赁便由此产生了,即便是在十几个世纪后的现在,船舶租赁始终是资助水运业务的一种主要方式
由于最早对租赁行为进行法律规范的法律是古巴比伦王国的汉漠拉比法典,因此学者通常将汉漠拉比法典出现之前的租赁称为古代传统租赁
在中国历史上,文献记载的租赁可追溯到西周时期,五祀卫鼎铭文上记叙了裘卫租种邦君厉的田地,并由执政者派职司人员办理相关事务的事迹
汉唐以后,土地、房屋、农具等财产租赁比较普遍,农民租种地主土地的土地租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