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 甲方:协议企业名称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工会(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将《集体合同》中有关职工收入的事项具体化,根据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规定,特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二条 本协议由 工会与 等企业代表共同协商签订。第三条 本协议就企业的工资发放形式,员工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相等约束力,双方应仔细履行协议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 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一般为一年)第二章 职工收入分配形式和标准第五条 企业职工当年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职工的平均工资按当地工资指导线协商增长。第六条 企业职工各种津贴、补贴、考核奖、加班工资、病假、产假、探亲假工资按国家规定和企业的标准执行。第七条 企业职工的收入每月 日以现金支付。如因故延期支付,应及时说明原因。第三章 工资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由于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协议难以履行时,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进行协商。第九条 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应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制作《变更(解除)工资协议说明书》,并报劳动部门备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条 协议期限届满或双方约定的条件出现,协议即行终止。协议期满前,甲方会应当会同企业商定续订下期协议事项。第四章 监督检查、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第十一条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执行协议情况进行监查,并将情况及时告知乙方。第十二条 当协商乙方违约与员工发生争议时,甲方应督促乙方协商解决,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作出相应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五章 其它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政策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第十四条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代表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如遇工作岗位、职务为动等情况,不影响协议的执行。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商各方各一份,上报地方劳动部门、上级工会一份。行业工会(盖章): 协议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合同覆盖企业企业名称职工数会员数行政领导工会主席备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