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原告邹 a 与被告上海 a 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被告 b 房地产进展(上海)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原告邹 a 与被告上海 a 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被告 b 房地产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24)闵民三(民)初字第 2131 号民事判决书原告邹 a,男。委托代理人陈 a,上海市 a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 a 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王 a,董事长。被告 b 房地产进展(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w××,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梁 a,女,系该公司员工,港澳通行证号×××。委托代理人丁 a,女,系该公司员工,?痢痢痢?第三人香港 c 设计装饰工程山西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霍 a。原告邹 a 与被告上海 a 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 公司)、被告 b 房地产进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b 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被告 a 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于 2024 年 11 月 3 日裁定予以驳回。后因本案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2024 年 3 月 4 日,4 月 15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邹 a 及委托代理人陈 a,被告 b 公司委托代理人梁 a、丁 a 到庭参加诉讼。诉讼过程中,因本案的处理可能与香港 c 设计装饰工程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c 山西公司)存在利害关系,本院依法于 2024年 10 月 20 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陈 a 到庭参加诉讼。被告 b 公司、被告 a 公司,第三人 c 山西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邹 a 诉称:2024 年 1 月,被告 b 公司将开发的××别墅××号房屋发包给被告 a 公司,后被告 a 公司将上述工程转包给原告。原告承包上述工程后即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进行施工装修并按时按质完成装修工程,该房屋也已于 2024 年 9 月验收合格并由现业主使用至今。但截止目前,二被告以上述工程未结清工程款为由拒付原告装修工程款人民币(币种下同)18,657.54 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以讼称事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 a 公司、b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