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 【发布单位】 XX 省【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5-29【生效日期】 2014-05-29【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XX 省人大常委会 XX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 (2014 年 5 月 29 日 XX 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XX 省依法治省纲要》,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省新格局,特作如下决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依法治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四川建设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执政为民、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使法治四川建设成为全省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
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依法规范和行使公共权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程序化和法制化,保证宪法法律贯彻实施
二、推进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新机制,整合立法资源,优化立法程序,完善技术规范,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开门立法,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促进立法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维护民利
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清理、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
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进步,制定完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法规,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