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技工作经费奖励与资助办法 宁波工程学院大学英语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为激励我校师生对大学英语教与学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大学英语教学工作的改革,全面提升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对大学英语教学工作中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满足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教师给予奖励 1、在 一、二年级结束时,班级四级累计通过率排名与班级高考英语平均成绩排名相比提升幅度在本年级文科位居第一位或理科位居前两位的班级任课教师,奖励金额为 1000 元/人; 2、英语提高班的六级累计通过率在本年级文理科分别位居第一位的班级任课教师,奖励金额为 1000 元/人; 3、毕业时,四级累计通过率 100%的班级的班主任奖励2000 元,六级通过率文、理科最高的班级的班主任奖 1000 元。 二、全校平均四级过级率高于全省平均过级率的,对大学英语教研室进行奖励,超过 5%的奖励 5000 元,超过 10%的奖励10000 元,超过全省一本院校平均过级率的奖励 20000 元。奖金的 60%作为教研室建设及学生英语活动经费,40%作为奖励基金。 三、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550 分以上的学生给予 100 元/人的单项奖金,600 分以上的给予 500 元/人的单项奖金;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500 分以上的学生给予 500 元/人的单项奖金,600 分以上的给予 3000 元/人的单项奖金。 四、英语类竞赛奖励参照《宁波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参加科技、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从 2009 年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