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金属监督管理制度》金属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岛西海岸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次高温次高压管道(件)的金属监督管理,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制定该制度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次高温次高压管道(件)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改造、材料供应等各个环节安全技术及技术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释义(一)管系:管系为由主干线和支线组成的管路系统,如主蒸汽管道系统,包括干线的直管、弯管(头)、异径管、三通、阀门、焊缝、支吊架以及导汽管,与主管线相连的二次门以内的支线小管道
(二)管道:管道由直管及管件组成,管件包括阀门、三通、弯管〔头)、异径管、接管座、法兰、堵头、封头等
第四条引用文件(一)《火力发电厂中温中压管道(件)安全技术导则》(DLT785-2001)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生产技术部职责(一)执行落实有关金属监督的规程、办法、制度
(二)审批公司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金属监督检测项目,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定期组织研究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出现的重大问题,主持制订有关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机务专工职责(一)负责编写金属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审核金属监督检测项目
(三)对金属监督工作情况和检修中发生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四)参加金属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
(五)审查无损检测,金属试验及其它有关检验的报告
(六)负责公司焊接质量检查及焊工考核的审定
(七)建立健全金属技术档案
第七条仓库管理员职责(一)应对所有入库的金属监督范围内的金属材料及制品执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和保管
(二)应对所有出库的金属监督范围内的金属材料及制品的材质和缺陷进行检查,严防错用
第三章金属监督项目和标准第八条重要管道和部件的技术监督(一)主蒸汽管道的监督1
主蒸汽管道需在蒸汽温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