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运费结算合同书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乙方: 公司地址:电话:传真:为促进双方开展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海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办出口货物运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责任与范围1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业务,并代缴相关费用
乙方在委托甲方承运货物前,乙方应详细、真实地填写货运委托书并签字盖章、提供完善的报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为乙方利益,甲方有权但无义务为甲方垫付海运运费、港杂费、以及其他代理费用
上述代垫代付款项可采纳本协议规定的结算方式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二、运费确认1
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结算海运费、订舱费以及其他费用,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费率作为计费依据
甲方代为垫付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完成业务所必须支付的额外合理费用,向乙方实报实销
因乙方变更委托所引起的各种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结算方式1
甲方同意在协议的每个结算期内给予乙方信用额度:
假如在每个结算期内,实际发生的应付金额超过上述信用额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结清所欠超出信用额度的费用;如实际发生的应付金额小于上述信用额度,乙方可根据本协议第三款 2-3 条的规定结清费用
针对乙方在每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期间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而产生的费用,甲方将在次月的五号之前向乙方发送费用结算清单(账单),乙方必须在收到账单之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