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道路建设劳务意向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第一条:总则为优质、高效的完成 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维修等工作,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一)本合同(二)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及附件;2.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认可或制定下发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开工报告,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通知、施工计划、会议纪要等;合同组成文件若有冲突时,实行优先有效原则,按组成文件编号数字排序 ,由小到大依次优先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合同约定,否则双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受本合同约束和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概况1.工程名称:将军山铁皮石斛产业园路面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及内容:水泥路面建设4.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包括星期天和法定假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特别情况可单独约定]
工程数量及单价: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2)工程数量及单价:本合同工程数量仅为名义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本合同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酬劳,含:劳务、材料、机械 、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
3)道路工程总数量约为 23 公里,每公里 48 万元人民币(不包含各种税费)
4)工程造价:暂估算为(小写) 元,(大写 元整),具体金额以最终累计结算款为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造价差额补偿或索赔
其中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