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用户入网协议甲方(入网用户):乙方(平台服务商):一、服务内容1
甲方申请入网的北斗兼容车载终端设备是“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项目”的组成部分
乙方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安装单》中申请的功能向甲方提供服务
乙方为甲方保留 3 年的历史数据(不含视频)
服务项目以外发生的任何问题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所需增值服务;2
甲方应仔细阅读并掌握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各种使用方法,严格按北斗兼容车载终端使用说明正确的使用车载终端,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乙方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所引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有义务保障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故障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维修部门
甲方应保证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内的 SIM 卡处于正常待机状态,并不得挪作他用,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造成的欠费由甲方自行承担;5
甲方应妥善管理服务密码,避开因密码泄露而造成安全责任等问题;6
甲方应及时缴纳监控信息服务费,因甲方欠费造成乙方停止服务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7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真实完整的联系方式等资料,以便紧急情况下乙方能联络到甲方;8
甲方应慎重使用紧急报警按钮,因恶意虚报警和误操作等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三、乙方责任和义务1
乙方应严格根据甲方开通的业务功能提供服务;2
乙方应保证系统平台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3
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并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4
为保障服务质量,乙方保留对各项服务功能和售后服务做出调整的权利;5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资料仅用于甲方提供高品质服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但行政机关、法院等公权利机构要求乙方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