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钢制楼梯踏步栏杆扶手制作安装合同发包方: 镇宁自治县 XXX 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 镇宁县佳刚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镇宁“XXXX”C、D、E、F、J 栋一层至二层楼梯栏杆扶手制作、安装
二、工程地点:镇宁穿成河北岸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XXXX”C、D、E、F、J 栋一层至二层楼梯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以及防腐处理
四、工程造价:每米 肆佰伍拾 元整 ,总价款按实际米数乘以单价为准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合同签定后 2 天内),⑴为承包方指定水源、电源的驳接口,承包方自行接通至施工点⑵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协助承包方办理所需有关证件,相关费用按规定各自交纳
3、指派现场施工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事务,如监督检查进度、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办理中间工程交工签证手续,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等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根据《钢结构设计法律规范》(GB50017-2024)的要求完成本工程;3、按国家行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5-200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JG81-2024)等现行法律规范和标准及有关图纸资料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应持证上岗
焊工必须具有上岗证(合格证等)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 2024 年 3 月 8 日开工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止,共 11 天(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