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定点采购乙方食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内容及采购价款:1、本合同适用于供货单位供应食用米、面、油、杂粮、冷冻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禽、蛋、水产、蔬菜、水果等食品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等的价格根据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
每月报价两次,每月 29 日报下月 1-15 号价格,14 日前报当月 16-30 ( 31 ) 的价格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定价稳定,直至下次定价有效期开始为止
对双方确认的货品价格,双方均不得以市场价格涨跌而拒绝供货、收货或要求调整价格
3、交货时间:合同签定生效后,供货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正常情况下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的六个小时内,向甲方交付甲方所采购的全部食品
二、货款结算方式:甲方乙双方约定,甲方以现金、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货款按月结算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于次月 5—10 号凭甲方人员签名确认的送货单到甲方财务处核对上月货款
双方核对金额无误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财务提交等金额的发票以及相关付款必需的文件,甲方财务于当月 25 号前支付上月货款
如因乙方无法提供有效的等金额发票以及相关付款必需文件,甲方付款时间可以顺延到乙方提供为止
三、交货地点和费用负担: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甲方所在地
在运输途中,未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货物损坏或遗失的风险或由于售后送货人员个人行为影响了货物质量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按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