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XX 县“以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预补贴实施方案 为平稳有序推动我县“以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 22 年度“以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预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 (一)经我县 217、218、219、22 年度统一组织实施的“煤改气”清洁取暖改造的城乡居民
(二)对 219 年实施但未完成“煤改气”清洁取暖改造,在 22 年度开展扫尾工作并完成的城乡居民
(根据任务完成年度为 219 年,219 年为第一年度的补贴) 二、补贴方式 对我县统一组织实施完成 217、218、219、22 年度的“以气代煤”清洁取暖工程的改造户进行预补贴,预补贴时间为 22 年 1 月 26 日至 22年 12 月 31 日
(一)工程改造补贴 22 年“以气代煤”清洁取暖工程改造补贴每户 68 元补贴(户内采暖设备 4 元、庭院内管网及初装费 28 元),超出部分居民自行承担
(二)“以气代煤”改造户运行费用预补贴 我县 219 年 9 月划定的禁煤区域 XX 县城市建成区(18 国道以南、东夏线以北、东环路以西、西环路以东闭合区域及以上道路外侧连接区域)及重点区域(XX 村)实施“煤改气”改造的城乡居民,用气量根据 1 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用户,采暖期每户预补贴不超过 2 元
我县 22 年新划定的禁煤区实施“煤改气”改造的城乡居民,用气量根据 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用户,采暖期每户预补贴不超过 2 元
XX 镇、XX 镇的煤改气用户只享受工程改造补贴,不享受“以气代煤”改造户运行费用预补贴
三、补贴发放 (一)各乡镇、城区负责统计本区域内实施“煤改气”清洁取暖改造的户数,根据“一户一档”要求建立每户档案,档案包括 22 年 XX 县“煤改气”清洁取暖项目认定表(见附件 1)、验收照片、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各乡镇、城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