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宝工作服发放及管理制度 工作服发放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统一的社会形象,全体员工应按规定着装并保持着装整洁得体。员工的着装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及劳动防护用品等。为便于这些物品的发放、回收及销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工作服及工作必需的防护用品的发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制度执行。 三、工作服发放与回收: 服装的发放: 员工进厂三天后,按季节选择一次性发放两套全新工作服,若因库存空缺,可暂行发放旧工作服,待增补库存后,再以旧换新。所有工作服,均免费发放给员工使用,并设有使用周期。员工离职时,未达到公司规定的使用周期时,将需按以下规定交缴工作服成本费。 1、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使用未满半年者,辞职时全额缴纳工作服成本费,被辞退时缴纳 50%的工作服成本费。 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使用满半年未满一年者,辞职时缴纳 50%的工作服成本费,被辞退时无需缴纳工作服成本费。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使用满一年及以上者,辞职或辞退时均无需缴纳工作服成本费。 4、员工需缴纳的工作服成本费,将在离职结算工资时,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工作服的回收: 1、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服清洗干净,折叠整齐带回行政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2、对于工作服上公司标志可拆取的,员工应事先将公司标志拆除,并将公司标志及工作服统一带回行政办公室查验,经查验已拆取了公司标志的工作服员工可以自行带走。 3、工作服没有拆取公司标志,此类服装由行政办公室统一收回处理,员工不得将此类工作服带离公司,无论工作服是否需要员工自行缴费。 服装的保管: 1、员工对个人领用之服装应妥善保管并爱惜,使用不足一年破损换新者,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服装成本费用,并于领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员工工作服使用超过一年,有变色破损等现象,可以以旧换新,但新换的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重新计算使用周期,离职时按使用周期来计算是否需扣费。 3、员工工作服遗失补领者,补领费用按服装成本费的两倍于员工领用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工作服穿着规定。车间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并按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配戴好劳动防护用具用品。工作时间内未按规定或不着工作服者,在一个月度内,第一次处以人民币 10 元的罚款,第二次处以 20 元的罚款,屡次发现不按规定穿着或不着工服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处罚 50—100 元。 办公室员工(财务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