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录 用 审 批 表 姓 名 准考证号 录用单位 填表日期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公 务 员 局 制 填 表 说 明 1、表内所列项目,要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书写时一律用碳素或蓝黑墨水的钢笔,字迹要端正、清楚,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2、表内“奖惩情况”之前各项及“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由拟录用人员自己填写,其余各项由招录机关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小2 寸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片。 4、填写“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时,年份一律用4 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 位数字表示,如“2008.01.10”。 5、“学历学位”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6、“任职回避要求”的根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如无回避情形的填写“无”。如有回避情形的按实际情况填写。 7、“学习和工作简历”一般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政 治 面 貌 入党(团) 时 间 户 籍 所在地 参加工作时 间 基层工作经历年限 录用职位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原工作单 位 职务 (职称) 任职回避要求 学 习 和 工 作 简 历 奖 惩 情 况 总 成 绩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照顾加分 申 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专业科目笔试 总 分 其中: 专业 测试 (面试)成绩 少 数 民 族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情况 姓 名 关 系 工 作 单 位 职务 体 检 结 果 盖章: 年 月 日 考 察 情 况 盖章: 年 月 日 招录 机关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 机关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务员 主管部 门审批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