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众气排球比赛规则 (广西通用版) 第一章 场地与设备 规则一 比赛场地 (一)比赛场地长12米、宽6米,球网高度为:男子2.1米,女子1.90米,混合2米。老年组的降低 10厘米,男60,女55, (二)每个场区画一条距离中心线2米并与边线连接的平行线叫限制线。中线与限制线以内的地区为前场区,限制线与端线间为后场区。限制线和前场区向边线以外是无限延长的。 场地图示:其实就是羽毛球的场地 规则二 球 (一)球是圆形的,由柔软的塑胶制成。 (二)颜色:应是一色的黄色。 (三)圆周:80—83厘米。 (四)重量:110克—125克。 第二章 比赛队和队员 规则三 比赛队 (一)一个球队队员不限,上场5人(2男 3女),领队、教练各一名,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 (二)只有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可以参加比赛。应在运动服胸前上有明显的标志。 规则四 队员服装 (一)队员服装要统一、整洁和颜色相同。 (二)队员须穿不带后跟的运动鞋 (三)队员上衣必须有号码,应由 1至 8号。身前号码10厘米见方,身后号码15厘米见方。 规则五 教练员和队员 (一)教练员和队员应了解并遵守规则,以良好的体育道德作风服从裁判员的判定。如有疑问只有场上队长可向裁判员请求解决,教练员不得对判定提出异议要求解释。 (二)教练员和队员必需尊重裁判员和对方队员。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裁判员的判断。不得以任何行动表现拖延死球时间或被认为有意延误比赛。 (三)教练员在赛前应将本队队员姓名、号码登记在记分表上并签字。在每局比赛开始前应填写上场队员的位置表交第二裁判员。 (四)比赛结束时双方队长须在记分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 第三章 比赛的进行 规则六 场区的选择与交换及比赛中断 (一)第一局和第三局(决胜局)比赛前,由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抽签选择场区或发球权。第一局比赛前有 5分钟的准备活动。 (二)第一局与第二局间休息为 3分钟,第二局与第三局休息 5分钟。第一局结束后两队交换场区。局间休息时,队员可离开场区接受教练员的指导。 (三)决胜局某队先得 8分时,两队交换场区,不得进行指导和休息,队员位置不得变动,由交换场区前最后一次发球的队轮转发球。 (四)场上队员如发生病伤,第一裁判员应立即鸣响中止比赛并令该队进行换人,如不可能合法换人,则准许特殊的不合法换人或给予受伤队员3分钟的恢复时间,如仍不能继续参加比赛时,则算该队该场失败,保留其所胜的分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