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计划 保理公司 2013 年 7 月 22 日 1 一、 融资要点 名称 重庆******应收账款有追索权融资方案 融资方 重庆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融资方式 有追索权保理 融资期限 12 个月+12 个月 融资金额 3 亿元人民币 综合成本 【】%/年 还款来源 重庆******偿还应收账款作为还款来源 风险 保障 措施 ① 债务人江津区双福区管理委员会未能履行付款义务时,由委托人*****回购全部未偿标的债权; ② ****提供足额土地抵押,抵押率 50%,且保障融资方的本金和利息收益; ③ 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且委托人未履行回购义务的,保理公司有权直接将债权向第三方转让。 二、 交易结构示意图 保理公司(受让方,新债权人)---******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项目 商业银行 资金 保管 应收账款 保理 保理 融资 ****(转让方,原债权人) 债权 回购 保理融资 款使用 商业银行 资金监管 保障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足额土地抵押 资金 债权 转让 转让价款 (债务人) 履行 债务 2 交易结构说明: 1.原始债权人(****)与保理公司签署《保理合同》,将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保留对债权人的追索权。 2.债权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由债务人盖章确认,并将回执交回债权人。 3.债权人与保理公司签署《土地抵押合同》,为债权人的应收账款受让方提供抵押率50%的土地抵押,抵押价值足以覆盖受让人本金和利息收益。 4.保理公司在完成单据审核及抵押担保措施后,将《保理合同》约定的受让应收账款对价支付付给原始债权人(*****),并开始计息。 5.****收到保理融资款后,将用建设工程项目。由监管银行对双福建设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三、债权人——*******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市*****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注册资本 5 亿元 注册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基础设施建设,国有土地整治开发。 重庆市******有限公司地处重庆市江津区,于2003年4月成立。是国有独资公司,属“一般类公司”,中 诚 信 国金信 用评 级 有限公司予 以评 级A A 级 ,注册资本金5亿元,经营范围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土地整治开发。 公司按 照现 代企 业制 度 要 求 建立了 董 事 会 ,公司现 有职 工108人,其 中 :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