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兴环发〔2009〕15号兴文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兴文县环境保护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股、室、队、站:现将《兴文县环境保护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兴文县环境保护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二○○九年四月七日主题词:环保综合整治方案通知抄送: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兴文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09年4月7日印(网发,另印5份)兴文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实施方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污染防治,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增强跨越式发展能力
根据各级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快建设美好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突破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两个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宣传教育,强化督促检查,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着力提升发展环境质量,为推动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二)2009年工作目标
1、围绕建设生态兴文目标,按照《兴文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启动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内容为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环境管理4大类指标
2、重点地段、交通要道、人口较多的乡镇要编制好、实施好《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并及时上报备案和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