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社会投资项目联合验收需建设方提供资料 各办事单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申请 XX 省社会投资项目联合验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 公用证明材料 1
工程规划许可证; 2
用地批准手续; 3
工程施工许可证; 4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5
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2 各申报部门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2
1XX 省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所需证明材料 1
申报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2
申报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印章和法人签字或印章的《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3
《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登记表》(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明的许可内容一致); 4
申报核验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
申报核验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正本、附件及附图); 6
申报核验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对规划验收合格的,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载明的相关项目签章处,加盖规划监督专用章);申报单位取件时交申报单位; 7
申报核验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正本、附件及附图); 8
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9
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10
申报核验工程的工程实测总平面图和设计施工(竣工)图纸(包括设计图纸目录、各层平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一份
建议提供各朝向立面完整的现状照片(能清晰反映建筑及周边环境情况); 11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XX 省消防局所需证明材料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4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