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1总则1.0
1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ﻫﻫ1.0.3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
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ﻫﻫ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综合医院generalhospital有一定数量的病床,分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拥有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ﻫﻫ2.0.2医疗工艺Medicalprocessﻫ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ﻫ2.0.3医疗流程Medicalflows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throughputﻫ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5医院卫生学Hospitalhygieneﻫ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0.6卫生通过Hygienepassingthrough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ﻫ2.0.7监护病房IntensiveCareUnit医院独立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3
1一般规定3
1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ﻫ3.1.2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
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
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