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1总则1.0.1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ﻫﻫ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ﻫﻫ1.0.3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ﻫﻫ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综合医院generalhospital有一定数量的病床,分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拥有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ﻫﻫ2.0.2医疗工艺Medicalprocessﻫ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ﻫ2.0.3医疗流程Medicalflows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ﻫ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throughputﻫ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ﻫ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hygieneﻫ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2.0.6卫生通过Hygienepassingthrough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ﻫ2.0.7监护病房IntensiveCareUnit医院独立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3医疗工艺设计3.1一般规定3.1.1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ﻫ3.1.2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同时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3.1.3医疗工艺流程应分为医院内各医疗功能单元之间的流程和各医疗功能单元内部的流程。ﻫﻫ3.1.4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宜符合表3.1.4的规定。表3.1.4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ﻫ3.2医疗工艺设计参数3.2.1医疗工艺设计参数应根据不同医院的要求研究确定,当无相关数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门诊诊室间数可按日平均门诊诊疗人次/(50人次~60人次)测算;2急救抢救床数可按急救通过量测算;ﻫ31个护理单元宜设40张~50张病床;ﻫ4手术室间数宜按病床总数每50床或外科病床数每25床~30床设置1间;5重症监护病房(ICU)床数宜按总床位数的2%~3%设置;ﻫ6心血管造影机台数可按年平均心血管造影或介入治疗数/(3例~5例×年工作日数)测量;ﻫ7日拍片人次达到40人次~50人次时,可设X线拍片机1台;8日胃肠透视人数达到10例~15例时,可设胃肠透视机1台;ﻫ9日胸透视人数达到50人次~80人次时,可设胸部透视机1台;10日心电检诊人次达到60人次~80人次时,可设心电检诊间1间;11日腹部B超人数达到40人次~60人次时,可设腹部B超机1台;ﻫ12日心血管彩超人数达到15人次~20人次时,可设心血管彩超机1台;13日检诊人数达到10例~15例时,可设十二指肠纤维内窥镜1台。ﻫ3.2.2各科门诊量应根据医院统计数据确定,当无统计数据时可按表3.2.2确定。表3.2.2各科门诊量占总门诊量比例ﻫ3.2.3各科住院床位数应根据医院统计数据确定,当无统计数据时可按表3.2.3确定。表3.2.3各科住院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比例ﻫ4选址与总平面ﻫ4.1选址4.1.1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环保评估的要求。ﻫﻫ4.1.2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交通方便,宜面临2条城市道路;ﻫ2宜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3环境宜安静,应远离污染源;ﻫ4地形宜力求规整,适宜医院功能布局;ﻫ5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应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ﻫ6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ﻫ7不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4.2总平面4.2.1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ﻫ1合理进行功能分区,洁污、医患、人车等流线组织清晰,并应避免院内感染风险;2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并应方便管理、减少能耗;ﻫ3应保证住院、手术、功能检查和教学科研等用房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