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知识药物是人们与疾病作斗争的重要武器,它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预防和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它又可能引起一些不良反应,甚至导致另一些疾病。能够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很多,按其来源分类,可包括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人工合成药、中成药等;如果按照药理作用分类,其几乎可以包括迄今为止临床应用中所有类别的药物。药品不良反应可侵及人体的各个器官和系统,包括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神经、精神系统等等,以及致突变、癌变和畸形等。药品不良反应具有自限性特点,发现早,处理及时,大部分患者都可以自行恢复。如果已经出现了严重反应甚至影响到人体的组织器官功能,除停药外,还应及时进行对症处理和治疗。了解和学习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知识,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在用药过程中的监控意识,是保证安全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一、药品不良反应基本概念(一)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药品不良反应( Adverse Drug Reactions,简称 ADR )主要是指合格的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无关的有害反应。这些反应不同程度地损害着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严格地讲, ADR 主要是指常规剂量下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而广义的药品不良反应还应包括超剂量给药、意外给药、蓄意给药、药物治疗错误、药物滥用、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据此,药品不良反应的判定必须具有以下三点:第一 、药品必须是合格的。所谓合格药品,指的是符合我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标准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假药、劣药产生的不良后果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范畴。第二 、患者使用药品和医师指导用药必须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规定或没有违反药品的配伍禁忌以及用法用量。误用、滥用药物所造成的后果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第三 、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与用药目的无关或出乎事先预料。以上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才可鉴定为ADR ,这与由人为过失造成的药品纠纷不同。对 ADR 进行严格的界定,是正确诊断和救治由ADR 引起的机体有害反应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区分 ADR 和其他形式的药品纠纷,以利于法律责任的认定。(二)药品不良反应分类1、按药理学分类Rawlins 等在 1977 年首先提出了一个简便的ADR 分型方法,把不良反应分为两种类型,即A型和 B型。A型(增强型) 反应指因某种药物正常的药理作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