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养护制度药品储存制度 1、药房、药库药品应按药品的性质、剂型分类保管,注意室内温湿度、避光、通风情况及药品的有效期,需低温保存的药品,应储存在冰箱内,防止霉变、虫蛀、鼠咬等。 2、药剂人员对药房、药库内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性状等应每周抽查一次,对药品的养护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经负责人批示后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控制程序》,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1 )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 30℃;冷库:温度保持在2℃~ 10℃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2)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内,按《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在,经质量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3)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如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隔应不超过一个月;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一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月报表; 4)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 ,规范操作 。不得倒置 ,要轻拿轻放 ,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黄色:为待验药品、退货药品。绿色:为合格药品。红色:为不合格药品。 6)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 4、药品保管人员应按照药品养护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药库温、湿度管理记录,正确储存药品。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