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总则及应用指南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总则明确了规范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要求、监理依据等内容。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自 1988年开始实施以来,对于实现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控制和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投资 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工程监理单位服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也越来越多,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特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基础上修订形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范。 【条文解析】本条监理规范明确了制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目的,增加了相关服务,拓展了工程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条文说明】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条文解析】本条明确了新版监理规范的适用范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上述工程无论是新建、扩建还是改建,其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均应执行本规范。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条文说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依据之一,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伺。 【条文解析】本条监理规范明确了监理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 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应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