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监督□注册□登记号: 建设工程监督工作计划书 工 程 名 称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日 期 南 京市市政公用工 程 质量安全监督站制 - 2 - 建设工程监督工作计划书 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监督工作行为,明确监督工作内容,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增加监督工作透明度,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导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 工程监督工作计划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工程特点: 2、工程地点: 3、工程开竣工日期: 4、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检测机构: 5、工程造价: 万元 6、其他 二、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 1、主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 9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 70 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 号)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 号) 2、勘察、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 3、《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导则(暂行)》 - 3 - 三、工程质量监督 (一)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 (1)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情况; (2)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 (3) 工程检测委托情况; (4) 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任命书、变更及日常参与质量验收、签字情况; (5)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情况; (6) 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设置永久性标牌的情况。 2、勘察、设计单位 (1)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 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盖章情况; (3) 设计单位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交底情况; (4) 参加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5)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情况。 3、施工单位 (1) 施工单位资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人员配备、到位情况; (2) 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3)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及备案情况; (4)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