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教师能否让学生“牢记”答案 【案情】 河北省某县小学期末统考前,该校三年级某教师竟设法弄到了试卷,并做出答案后,让学生“牢记”,此举引起了学生家长的极大不满
据某家长反映,2月 2日下午,已到放学时间了,而孩子们却都没有回家,家长们都十分着急
直到晚上 7时 30分许,孩子们才回到家,并告诉家长,因为“老师搞到了卷子”,并做出答案后,让他们抄下来“牢记”
次日早上临考前,这位老师竟然又“加班”,给学生们又抄了一道“写作题”
家长们说,这位老师是公办教师,去年 10月份才来该校执教
由于会驾驶,他经常晚上加班开车“挣外快”,甚至有时白天也不能正常为孩子们上课
因他如此不负责任,使得孩子们的成绩急剧下降,原来数一数二的优等生在大型抽考中竟然不及格
为了让学生们“考个好成绩”,这位老师竟然采用了“偷考题”的手段
家长们认为,教师除了教书之外,还要育人,而这位老师却如此“做手脚”,只会教给孩子们学会“不劳而获”,又谈何很好地“育人”呢
这位老师的作法严重影响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并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后果
据了解,某县教育局已委派专人去调查此事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学校
本案是一起由教师漏题而造成的考试舞弊案,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1)《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本案中,该教师身为公办教师,却违反未能很好地履行自身的义务,其为追求个人利益,利用晚间开车,致使白天不能正常上课,学生成绩急剧下降,未能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这是一种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教师应“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